亚洲av生态环境黎平分局:
贵州省泽鑫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申领《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》后,我局对其申请材料和经营设施进行了现场勘查。经核实,该公司各项条件基本符合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408号,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)的规定,同意颁发《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》。
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设施设在黎平县德凤镇罗团社区十坪一组。请你分局依法对该公司加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,督促企业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,确保环境安全。如有不符合原发证情形及许可证批复要求的,应当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,并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报送我局。
附件:1.亚洲av关于对贵州省泽鑫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批复
2.贵州省泽鑫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
可证(正副本)
亚洲av
2019年9月3日